试用期三个月,故于4月27日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现在该员工劳动仲裁赔偿请问我公司需要做什么
更新时间:2022-06-06 11:50:17
问题描述:
公司的一名新员工于3月26日加入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4月27日,由于负责项目的客户退款,以及工作能力差导致公司损失,他被解雇,试用期不合格。由于他刚加入公司30天,他将能够在未来及时签署
合同,员工的
劳动仲裁补偿1。终止合同2。补偿2。请求项目委员会3。因未签订合同而要求赔偿。补偿27天的工资2。对不起,我们公司需要做什么?这项要求合法吗?仅仅30天后,他就被解雇了。不签合同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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