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违法?为何还要扣除原先加班时间,可是公司却没有支付我加班工资,是否需要报备?
更新时间:2019-03-31 09:25:44
问题描述:
在去年8月开始我从事
公司采购,期间公司有安排我接待,我
加班了100多个小时,在今年1月1号开始,我调到了接待部门,接待部门是不定时工作制度,可是今年过年公司强制放假,扣了我50多个小时加班时间,请问这算不算违法?既然是不定时工作制,为何还要扣除原先加班时间,在年初二初三的时候我来公司加班,21个小时,可是公司却没有支付我加班
工资,给我的理由是没有提前报备,请问不定时工作制度,是否需要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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