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减后的实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为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9-04-04 06:17:15
问题描述:
公司以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为由,扣减所有职工工资,扣减后的实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为好?职工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谢”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
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问题补充:先后签订了3次劳动合同,其中最近1次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第一份正式合同没拿到,公司没给,后面2份都是续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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