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没签合同。当初口头说试用期是2个月,可公司制度上写的是3个月。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2-07-25 18:12:06
问题描述:
该公司于4月开业。我迟到了很多次,但我扣了钱和全勤奖。本月,我申请了6.5天的事假,这也解释了情况,并得到了领导的批准。然而,放假后第一天我回来上班时,领导说我请假太多,因为迟到而不得不解雇我。我没有和公司签
合同。口头上说试用期是2个月,但公司系统说是3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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