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后,产假工资于员工假满上班后,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9-04-08 12:50:11
问题描述:
“7、妊娠假:工作满一年且符合国家
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后,工作从轻安排。无法继续从事工作的,可申请妊娠假,经公司批准后可休假6个月。休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工龄延续。8、
产假:工作满一年且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产假90天。休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50%,(以休假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基数为准)产假工资于员工假满上班后,随第六个
月工资发放。”作为正式员工却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和产假,而且工资根本无法保障,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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