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但是老板以试用期合同上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为由不赔偿。
更新时间:2019-05-14 13:15:25
问题描述:
我和同事在一家IT公司上班,入职签订了
试用期合同,自2018年4月2日起至2018年5月2日止,一个月的试用期,但是后面一直没签正式期合同,2018年7月9日我和同事突然被老板辞退,我们以未提前一个月辞退为由要老板赔偿一个
月工资,但是老板以试用期合同上 第十二条: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
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为由不赔偿。但是在职期间根本没有任何考核,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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