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每月30号缴纳房租,逾期一天违约金100元,租客6月2号交付房租,托管公司要求支付300元违约金,此违约金金额合法合理吗?违约金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托管公司是否可以将5月31日作为逾
更新时间:2023-08-10 11:12:47
问题描述:
我是租客,
租赁合同上写了每月30号缴纳房租,逾期一天
违约金100元,因为我忘记了按时缴纳了,6月2号才交的,托管公司让我付300块钱违约金,他们这个违约金金额合理合法吗?违约金金额的标准是多少呢?还有5月有31天,房托公司能把31号也算到违约里面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