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买方签订产品买卖合同,是否就可以证明已经完成了货物交付义务,是否应当找承运公司且应该向公司支付货款?
更新时间:2019-06-03 11:47:41
问题描述:
公司与买方签订产品买卖
合同,约定我方代办货物托运,公司代办托运后,买方以未收到货物为由拒不支付货款。公司有办理托运的运单,没有买方收到货物的签收单,货运公司也未留存买方的签收货单。公司现提交代办货物承运的证据,是否就可以证明已经完成了货物交付义务,而无需提交买方收货的证据?买方如认为没有收到货物,是否应当找承运公司且应该向公司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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