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毕业生,而且在培训合同的签订上,这种情况下如果离职能否根据这个原因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更新时间:2019-06-13 02:03:1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我在入职后
企业安排入职培训,培训通过才能入职,培训为3个月,服务期三年。我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在培训前一个月,培训结束后拿试用工资为8个月(培训期间也是试用工资),现有如下问题:
1.公司的
试用期是不是时间过长?这样服务期开始的规定时间是什么时候?而且在
培训合同的签订上,服务期开始计算的日期并不是一个确定的日期,准确的说到目前为止,这个日期仍然没有达到,这个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公司在入职后一段时间因为特殊原因需要采取倒班工作的现象,但是倒班费用是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的两倍来进行支付的,这种情况下如果离职能否根据这个原因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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