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客签了3年的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我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强行收回房屋?
更新时间:2019-06-23 21:50:25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房客签了3年的
租赁合同,今年5月底到期,房租已交齐。
合同约定相关费用由租客交纳。可房客至今未交纳3年的物业费和今年的暖气费。请问:
我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用房租抵扣未交的费用,这样做我是否构成违约?
如果房客到期不交以上费用,我该如何处理?
另,如果合同到
期房客拒绝还房,我是否可以强行收回房屋?
烦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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