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确告知物业应启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我的房顶或以物业费相抵我自己维修房顶的费用。但是物业回复说公共维修基金未能申请下来甚至即使申请下来由于数额有限亦不会只相抵我自己的维修费用。物业的做法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6-29 09:51: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这边是安徽阜阳临泉XX的业主。目前入住小区时间为近9年。房屋属于六楼顶楼。入住5年内顶楼大面积漏水一直在我和物业的交涉下才得以解决,由建筑商承担维修费用。5年后至今3年多,房顶再次漏水,我于是多次找物业商量,物业一再拖延又暗示说我可以自己维修,维修费用可以抵物业费用。今年,我明确告知物业应启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我的房顶或以物业费相抵我自己维修房顶的费用。但是物业回复说公共维修基金未能申请下来甚至即使申请下来由于数额有限亦不会只相抵我自己的维修费用。到现在物业仍然没有给与解决。同时物业以书面形式通知我需补交近3年多的物业费并违约金共9400元。小区里同我情况相同的业主亦未缴纳物业费。请问,物业的做法合法吗?我应如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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