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西盟科万城小区的业主,我认为是物业管理疏忽造成了我家的财产损失,物业应该照价赔偿我
更新时间:2018-08-16 18:13:36
问题描述:
我是某小区
业主,2012年8月份进户,因为是高层住宅,就有个安全连廊,我家是第26楼,我装修完西盟科万城工后 我就开始进入家具和电器了,这个时候我就找物业了,我说我家隔壁没有入户,连廊的门每天都大敞四开的,我家东西放家里不安全,我们小区入户合同是封闭小区,24小时保安,但是就在9月27号早晨我开车出门去送我老公去火车站出差,我还没回来,家里就被盗了,我认为是
物业管理疏忽造成了我家的
财产损失,物业应该照价赔偿我,一年过去了到现在一直也没有说法,我很困惑,本来定十一乔迁之喜的,现在搬家不是,不搬家也不是,如今一年多了 心情非常不好,家都不愿意回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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