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直接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该双倍?
更新时间:2019-10-05 21:57:24
问题描述:
入职2年零20天,公司于9/11突然要和我解除劳动
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说赔偿我2个月工资+1个月代通知金,告诉我理由是公司长期观察下,我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但我工作的2年多里并没有记过或者收到过罚单,公司也并没有以此为理由让我换一个岗位,而是直接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的工作岗位也已经被新人顶替,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算是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否应该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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