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支付首付!我至今没有交房间!同期同住一个小区的人早就搬家了!听了之后,才知道那所房子是2016年7月抵押给担保公司的!请问对方的行为是不是欺诈。我想退还对
更新时间:2020-04-21 23:50:59
问题描述:
2016年11月签订二手房购买
合同,支付首付! 我至今没有交房间! 同期同住一个小区的人早就搬家了! 听了之后,才知道那所房子是2016年7月抵押给担保公司的! 请问对方的行为是不是欺诈。 我想退还对方我的最初支付,从2016年11月开始赔偿现在住宅区的房价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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