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本公司的专业技术型员工在合同期间内要求离职,但是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人员因自己的原因退休的话,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直接竞争的公司的工作(指同类公司),违约公司能否以不正当竞争行为

更新时间:2020-05-06 14:41:40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的是,本公司的专业技术型员工在合同期间内要求离职,但是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人员因自己的原因退休的话,3年内不得参加与甲方直接竞争的公司的工作(指同类公司),违约公司能否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员工提起诉讼,准备什么样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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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非特殊工种,未满十八岁(只要已满十六岁)仍应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若单位未上社会保险,你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权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2020-05-06 14: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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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专家解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一年以上未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就要正确对待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搜集劳动者不签合同的有利证据,可以通过寄快递,在封面一定要写明大概内容,也就是有一份存根做证据。如果相关资料寄不到劳动者手中,此时就要看劳动者提供的详细资料真实度,如果是按照劳动者本人所提供的资料寄过去的,其最终怎人归属于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就可以正确规避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疏忽风险。  【应对策略】  
    1、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选择;  
    2、正确对待劳动者不签订合同的情况;  
    3、正确规避合同到期不及时续订的疏忽风险;  
    4、劳动者的详细资料的搜集及责任的归属。
    2020-05-06 14: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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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你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你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以上是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建议你最好去人力资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问清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就没有问题了。
    2020-05-06 14: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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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
    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
    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2020-05-06 14: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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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离职后3公里以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或者不得在竞争公司就职,退休后向其他机构
没签订劳动合同单签了保密协议,规定辞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及业务,违约金100万,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般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条款,公司需要在劳动者辞职后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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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合同,不允许在离职后3公里内从事有关行业,也不允许同行竞争公司从事,但在向其
那你现在是想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呢还是想问该怎么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呢?因为你问题不祥所以我也只能简单回答一下,对方的行为不合法,如果已经严重打扰你的生活的话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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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要求我们在职人员签署一份.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或其关键企业从事的行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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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咨询详情提问APP本人现从事于代账.财税培训公司,劳动合同规定“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三年内,不得
劳动关系才可以约定敬业限制,并且单位必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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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样,如混淆、强制交易等。处理时需明确行为性质,收集证据,向监管部门举报或起诉。轻微情况可协商解决,严重情况务必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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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竞争的主要行为模式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样,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处理时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采取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民事诉讼可要求赔偿损失。具体操作需结合案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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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因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如经营者采用财物贿赂,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将处以一至二十万元罚款。若侵犯商业秘密,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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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构成要素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构成复杂,包括双方互负债务、先履行方期满等。处理时,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并要求担保,或解除合同。具体操作需根据合同内容、对方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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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算不算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以广告或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促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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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宣传是0糖但是添加代糖属于虚假宣传吗
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具体处理:1. 收集证据,如宣传资料、购买凭证;2. 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3. 若受损,可起诉要求赔偿;4. 与商家协商,看能否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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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宣传0糖但是添加了代糖属于虚假宣传吗
针对虚假宣传,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停止违法行为、更正宣传内容、向消费者说明并道歉等。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违法程度、影响范围及消费者诉求,以及时纠正错误并恢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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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虚假宣传
遇到平台虚假宣传,首先可以向平台投诉,要求其纠正虚假宣传行为。同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截图、视频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果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还可以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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