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解雇
更新时间:2018-07-04 21:02:22
问题描述:
我从2003年4月18号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以来,公司从未与我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再此之前公司从未给我购买社保以及支付节假日加班的费用。自从新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公司给了一份与用人单位无关的劳动合同让我签。我以公司要为我购买社保以及支付节假日加班的费用和改签用人单位为公司的合同的理由与公司进行协商可到2008年4月17号一直协商未果。2008年4月21号公司以我不签劳动合同为理由单方面解除我跟公司的劳动关系。1:如果通过法律手段我能得到
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用以及社保吗?2:公司
员工手册上注明上班时间(每周6天,每天8小时)的一些制度能否以此为证据证明加班?以及公司发放的工资条(公司发放工资条有我签名但是到我手上的时候是没有我签名的)上注明的上班天数能否证明加班?公司任职人员能否作为证人证明?
我从2003年4月18号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以来,公司从未与我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再此之前公司从未给我购买社保以及支付节假日加班的费用。自从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公司给了一份与用人单位无关的劳动合同让我签。我以公司要为我购买社保以及支付节假日加班的费用和改签用人单位为公司的合同的理由与公司进行协商可到2008年4月17号一直协商未果。2008年4月21号公司以我不签劳动合同为理由单方面解除我跟公司的劳动关系。<p>1:如果通过法律手段我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用以及社保吗?<p>2:公司员工手册上注明上班时间(每周6天,每天8小时)的一些制度能否以此为证据证明加班?以及公司发放的工资条(公司发放工资条有我签名但是到我手上的时候是没有我签名的)上注明的上班天数能否证明加班?公司任职人员能否作为证人证明?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