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到3月16日,公司给了我24个月的医疗期限,然后再延长一年。今年3月到期的公司给了我一封终止劳动合同的信,并表示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补偿。公司只在2012年2月到3月19日才为我支付
更新时间:2020-06-04 22:35:57
问题描述:
从2008年1月到3月16日,公司给了我24个月的医疗期限,然后再延长一年。今年3月到期的公司给了我一封终止劳动
合同的信,并表示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补偿。公司只在2012年2月到3月19日才为我支付社会保障金。请告诉我,我应得到多少财政和疾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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