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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与罗光明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罗*与被执行人罗光明追偿权纠纷一案,黄石**民法院(2014)鄂黄石中民四终字第0009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中,因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申请执行人罗*于2015年9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5)鄂阳新执字第00476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鄂阳新执字第00476-2-9号
  • 法院 阳新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罗*,男。

  • 被执行人罗**,男。

审判人员

  • 审判长柯永钢

  • 审判员程时龙

  • 审判员朱耀涌

  • 书记员柯文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