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08-19 10:5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新实施的《民法典》中规定了新的用益物权,这就是居住权,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因为是新规定,很多人就不了解。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居住权可以保障终生居住吗

可以。居住权的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可以为其设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也可以设定为终生。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告消灭。此外,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另外,居住权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的用益物权之章,也就是说居住权人对标的房屋享有物权效力,而租赁是债权关系,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承租人无权干涉居住权人行使权利。

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它是保障公民任何时候都有居住的地方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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