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出自《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企业投资时对环保的处理。投资者在获取利润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这是环保法明文强制执行的。谁投资谁受益适用的法律除上面提到的环保法外,还有土地法及房地产开发条例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一是主权及受益权归属以实际投资为界定标准;二是权利及利益是与义务和责任对等的,在享受权利及利益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里的义务与责任包括对污染物的制理以及相应的条例规定的义务与责任等。
对于人防工程,民法典物权编原则上应贯彻“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即人防工程若为国家投资建造的,就归国家所有;若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开发商等权利人出资建造的,就归此类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所有,但出于战备、国家安全的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对人防工程享有优先使用的权利,并且此类规范为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综上所述,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是出自环境保护法中,同时也对于物权法有所涉足,该原则的意思是主权及受益权归属以实际投资为界定标准。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物权法》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