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占有的分类

更新时间:2021-10-01 16:20: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占有是法律上重要的概念,在许多权利中都需要使用,例如善意取得的其中一个条件就是要有权占有,还有动产买卖时也要求对方是有权占有人等。那么物权法占有的分类?占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占有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物权法占有的分类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物权法占有的分类

一、物权法占有的分类

(一)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1、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换言之,凡是具有占有的物权、债权、亲权等权利,均为有权占有。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本权为物权);借用人、承租人、保管人、运输人、买受人的占有亦属有权占有(本权为债权)。替孩子保管财产的父母对财产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本权为亲权)。

2、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

区分的意义:①《民法典》规定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以相对人为无权占有人为构成要件,对有权占有人无返还原物请求权。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侵权行为占有他人动产的,非为合法占有,不成立留置权。③《民法典》有关于无权占有的规定,对于有权占有不能适用。

(二)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这是对“无权占有”的再分类,有权占有不能进行善意与恶意区分。

1、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缺乏占有的本权而占有,即无权占有人的主观状态为不知情且无怀疑。例如:小偷甲将偷来的手表出卖给“不知情”的乙,乙的占有为善意占有。买卖合同无效,不知无效事由的买受人的占有为善意占有。

2、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虽非明知但仍有所怀疑所形成的占有。例如:小偷甲将偷来的手表出卖给“知情”的乙,乙对手表的占有即为恶意占有。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亦为恶意占有(但拾得人发出招领公告或者通知失主后,构成无因管理,拾得人的占有则为有权占有)。

(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1、直接占有。指直接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例如: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的占有为直接占有。

2、间接占有。指虽未直接占有某物,但依据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对于直接占有人享有返还占有请求权,从而对该物间接管领和控制。间接占有的构成要件有三:①具有出租、借用、保管、质押等占有媒介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占有媒介关系无效、不成立,不影响媒介关系的成立);②对直接占有人享有返还请求权;③直接占有人为他主占有。例如: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为间接占有人。

分类的用处:①交付既可以通过移转直接占有完成(现实交付与简易交付),也可以通过移转或者创设间接占有完成(指示交付与占有改定)。②直接占有可以独立存在;间接占有不能独立存在。③间接占有可以形成占有阶梯,形成多层次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则否。④法律还规定了返还原物请求权之相对人,既包括无权的直接占有人,也包括无权的间接占有人。⑤《民法典》规定的占有保护请求权,既保护直接占有人,又保护间接占有人。

(四)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1、自主占有。指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自主占有不以享有所有权为前提。所有人的占有通常为自主占有,小偷的占有、侵占遗失物的拾得人的占有、不知买卖合同无效的买受人的占有均为自主占有。

需要注意的是:自主占有与所有权人的占有不能等同,原因有二:①所有人以外的人,只要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均为自主占有。②所有人的占有亦可为他主占有。

2、他主占有。指不以据为已有的意思而占有。不具有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对物进行的占有,为他主占有。①凡是基于占有媒介关系占有“他人”之物者,如承租人、保管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占有均为他主占有。②若他主占有人“变了心”,以外界可得而知的方式将他主占有的意思变更为自主占有的意思,则他主占有变更为自主占有。

(五)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1、自己占有。指占有人自己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辅助占有之外的占有均为自己占有。

2、辅助占有。辅助占有,指基于雇佣、学徒等类似关系,受雇主的“指示”而事实上控制某物。辅助占有不是占有,以雇主为占有人。例如,甲雇佣乙操作某台机器,乙为占有辅助人,甲为占有人。

区分的意义:(1)占有辅助人不是占有人,其老板、雇主才是占有人.(2)占有辅助人基于雇主的指示先占无主动产的,由雇主取得无主物的所有权。如雇人打鱼、采蘑菇,由雇用人先占取得鱼、蘑菇的所有权(由此可以领悟剩余价值的理论基础了。)(3)占有辅助人不得对雇主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4)占有辅助人管理控制的物被侵夺、妨害的,占有辅助人不享有《民法典》规定的占有保护请求权(无公力救济的权利),但占有辅助人享有自力救济的权利,对于动产可以己力就地或者追踪取回,对于不动产可以即时取回。

(六)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

1、单独占有。指一人对物为占有。

2、共同占有。指数人对同一物为占有。共同占有分两种:(1)重复共同占有。指各共同占有人在不妨害他共同占有人的情形下,可以各自单独管领其物。例如:数人共租一屋,可各自单独使用共用的浴室、厨房。二人共用一辆汽车,都有车库和汽车的钥匙。(2)统一共同占有。指全体共同占有人对占有物有一个管领力,仅得结合全体占有人,为共同的管领。例如:二人共用一辆汽车,一人仅有车库钥匙,另一人仅有汽车钥匙。

区分的意义:共同占有涉及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1)内部关系。数人共同占有一物时,各占有人就占有物的使用范围,不得互相请求占有保护。(2)外部关系。共同占有物被侵夺的,各共同占有有权单独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但应请求向全部共同占有人返还,不得仅请求返还给自己。

二、占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占有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占有不是一种权利,只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就是一种对物的实际控制。物权法对其规定,并对这种事实状态予以法律保护,使其具有准物权的性质。

(二)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须注意的是这里的物并非必须是独立的物,对某一独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占有。

(三)占有是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这种管领力,就是对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能力。空间、时间和法律上的结合是判断事实上管领力的标准。空间上的结合表明特定物在特定人的控制下,时间上的结合要求这种控制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上的结合强调控制的效力而非直接控制。

三、占有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占有权是指占有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即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控制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占有权是所有权最重要的权能之一,是行使所有权的基础,也是实现资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前提。在通常情况下,资产一般为所有人占有,即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一;但在特定条件下,占有权也可与所有权分离,形成为非所有人享有的独立的权利。占有权就是指的事实上的控制权。控制有事实控制和名义控制。事实控制就是指的是实际控制方,分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权控制和无权控制。名义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围内,其通过一定行为就能行使所有权中的全部四项权能。比如租赁物,承租方就是事实上的合法,有权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义控制,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权。占有权就是对所有物事实上的控制权,事实上的控制(即占有权)是所有权的基本,没有占有权,其他三项权能的行使都会受到影响。只有真正确实的拥有占有权,收益、使用、和处分才会更好地行使。

综上所述,物权法的占有主要分为上述几种,要注意的是占有也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对某种财物形成事实上的占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物权法占有的分类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物权法对占有保护的方法
关于物权法规定的占有保护:《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移转占有 物权法定规定
你好,由双方约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物权法关于占有改定的规定
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还需具有由让与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双方约定。让与人
物权法中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无权占有是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小偷对脏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
河北省小区内自种香椿树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法有何规定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
我国物权法不承认所有权人可以为自己设立他物权。如何理解“他物权因一定的法律事实产生而由所有权人享有时
而他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而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有权人本身即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混同他
请问物权法对水电表的物权归属问题有何规定?
应当归业主所有,具体看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
我买了别人的储藏室,过户税大概是多少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改儿子的名字要收费吗?
房产证的名字改成子女的,是产权变更,需要先到公证处办公证,之后到房管局重新办理房屋产权证。这整个过程是有一定费用的,但不是很高!发生国家或上级部门、企业将所有的
父母家的房子转到女儿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的哦
没有房产证,有合同协议书,过户别人的下了,法院会不会查询到我的户下,
法律分析:没有办理房产证不能过户。因为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的话,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法律依据:《
我是农村的、有一处老房子是我自己的但是是我婆婆的名字我想把它改过来怎么改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产证名字不改过户不具有法律效力。房产证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之一,而房产证一般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发给房屋所有人的,过户房屋需要提供房产
集体产权的房屋是否可以被法院查封
法律分析: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