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权利质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所谓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就是说出质人以自己没有权利处分的第三人财产来设定的质权,这时质权人就处于善意取得占有质物。对此,我国关于《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权处分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而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善意取得构成条件如下:
(一)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
(二)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三)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基于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行为。
(四)已作出了物权变动行为。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所有权可以善意取得,但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以房屋所有权不包括物权,而房屋物权包括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综合上述所说,善意取得属于无权处分,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拥有所有权的,最主要的是一定是善意而不是恶意。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权利可以善意取得吗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