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1: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
“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一)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二)地下室净高满算面积,低于不算面积;
(三)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要算面积,低于不算面积;
(四)阁楼净高满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不会犹豫一下。
真相2: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最后,小编还得再唠叨几句:
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一)有部分“赠送面积”本身就是不能计入房屋的销售面积之内的,是不能计价销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阳台、露台、飘窗等这些地方本身就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这部分面积本来就不应当计入建筑面积,应属购房人所有。
(二)“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又不会签入合同内,所以购房者还得做个心理准备。“赠送面积”到手后,有些可能是缩了水的;因为没有写进合同,没有与开发商理论的依据,所以得房率的多少,自己应好好计算。
(三)“赠送面积”只有使用权,甚至连使用权都不合法,当然不会计入产权,因而也将不受法律保护,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没有人会关心你的“实得单价”“得房率”……,你的价值观将被完全颠覆,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对购房者来说,买“赠送面积”还存在一定的的风险。
根据法规,立面是所有住户共有,即使要更改,也须得到管理部门的审批。所以交房以后能否把“赠送面积”变成房间,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缺乏法律的保障,说不好到时就变成违章建筑了。同时专家还指出,“赠送面积”没有计入产权,严格来说属于公共空间。按相关规定,如果把公共空间封起来就是搭建违章建筑,到时城管部门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就会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
所谓“赠送面积”,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由于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但因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成本摊到了房价中,“赠送”仍旧是有名无实,故涉嫌违法虚假宣传。
“赠送面积”的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由于开发商所“赠送”面积都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非法面积,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违建、侵权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因其所赠面积本身不是合法面积,且不被政府认可,同时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建筑成本摊到房价中,“赠送”有名无实,故属于违法虚假宣传,政府长年来对开发商“赠送面积”等违规宣传的视而不见进一步纵容了开发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认清开发商赠送面积的真相的相关知识,所以大家千万别被虚假宣传蒙蔽了双眼。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