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当事人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该竞业限制条款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变更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或者行业限制范围的,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劳动不可能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可以根据该地区或者该行业的实际情况,对竞业限制的期限或者行业限制范围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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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必须有商业秘密或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权利存在。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商业秘密,就不能借口保护其商业秘密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
(二)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三)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
(四)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限于与用人单位构成竞争关系的产品或业务领域及地域。
(五)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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