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找法网提醒大家,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抵押权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动产抵押,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
2.动产抵押,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
3.权利抵押,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
4.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
5.财团抵押,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
6.共同抵押,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置的抵押。
抵押债权是否包含利息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包含利息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则约定不明的,抵押债权包含利息。抵押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