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质押贷款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信用良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银行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银行质押贷款的程序如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找法网提醒,在这里要注意除申请农村小额贷款外,申请其他种类的贷款须提供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取得抵押凭证后,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借款人的交易对象或发放给借款人,由借款人向其交易对象支付。
4.贷后检查。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还款日期可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延期10个自然日。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信贷业务申请书;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质物权属证明;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