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登记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动产抵押登记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登记书。
2.申请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有效。找法网提醒,登记书内容应当与抵押合同以及主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3.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下列动产不得抵押:
(1)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动产抵押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动产抵押登记编号:
登记日期:
抵押人名称:
抵押权人名称:
注销原因:
抵押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抵押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登记机关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