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半房产权能转让,拥有房屋一半产权,共有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共有房屋,如果对方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要要求分割房屋。
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如下: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找法网提醒您,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房屋转让要交这些税:
1.缴纳契税:按照房屋面积的不同,所缴纳的税率也不一样,最低税率是1%;
2.缴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是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三元;
3.缴纳交易印花税:税率是0.05%;
4.登记费和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