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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有多久?

更新时间:2020.11.26    浏览量:

摘要

云南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是四个月,即从六月至九月,与热带地区不同的是,热带地区的发放开始时间要早于云南省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发放的标准是,按照每人每天十元的高温补贴进行的,不是按照天数单独发放的,单位一般将高温补贴并入每月工资中进行计算。

一、云南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是几个月?

云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四个月。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

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发放,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而政府不能在政策制定后就放任不管,也应当采取措施督促企业进行高温补贴的发放,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使企业和职工的双重权益得到保护,尽力降低企业的发放成本,确保政策的落实。

二、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怎么进行维权?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如果是用夏天发放的凉茶或者是解暑的药品等当做是高温补贴的,员工是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发放给员工的高温补贴是应当计入税务计算的,如果是员工应当交税的,单位应当进行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