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婚假规定原条例: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晚婚”界定:男年满25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二、新修条例: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
删除原条例关于“晚婚”的界定。
三、上海婚假规定如何适用?
根据2017年2月23日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晚婚晚育假的奖励已经取消,但我国婚姻法第六条依旧有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晚婚晚育假是否彻底取消有待各个地方的人大立法进行细化规定。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本市有关生育问题的答复口径》以及《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本市有关奖励扶助的答复口径》昨天出炉。
1、2017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是否可以享受晚婚假?
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精神,2017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是否还可以享受晚婚假?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即: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对法律法规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作为中国公民,尤其发达一线城市市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也越显得更重要,如何在快速发展的社会立足,就应该时刻关注法律新动态。如果您对于婚假的相关问题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365专业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