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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20.11.06    浏览量:

摘要

老年人口的增多使社会对养老的关注度不断地增大。我国养老保险已经覆盖了各个人群,养老保险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它对人们老年生活有一个基本的保障。养老保险的缴纳和计算方法相信是许多人所关心的,那烟台养老保险怎么算?找法小编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烟台市养老保险怎么发放?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二、烟台市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三、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

缴费比例:个人按8%比例缴费,单位按20%比例缴费

改革实施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方案规定: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有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按照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相对应的原则,由省政府统一确定,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

烟台养老保险怎么算这个问题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答案了。养老保险是按照一定的基数进行缴纳的,虽然我国规定养老保险缴纳满十五年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但并没有限制它的缴纳年限,因为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越久,参保人员所可以领取的退休金也会越多。养老保险按个人8%,单位20%的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