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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员工离职后如何转移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1.04.25    浏览量:

摘要

从原公司离职了怎么办理转移公积金?原公司倒闭了,现在要如何办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哪些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岛员工离职后如何转移公积金

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一)同城转移

一、办理场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各区(市)管理处归集窗口

二、办理要件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

三、办理流程

1、原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办理要件到归集窗口办理转移手续。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登记转移信息,打印三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三联《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在加盖住房公积金审核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后,分别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单位、转入单位各留存一联。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结。

(二)异地转移

一、办理场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各区(市)管理处归集窗口

二、办理要件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

2、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调入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5、调入单位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开户确认单》原件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单位或职工本人持办理要件到归集柜台办理异地转移手续。

2、转出单位留存两联经管理中心加盖住房公积金审核专用章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其中一联由职工交转入单位留存。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