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工伤,赔偿之前是要进行工伤认定的,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那常州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常州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3、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4、工伤认定作出决定;
5、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并送达。
二、办理期限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①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
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需要中止的情形。
中止情形消失的,应当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4、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实工伤认定标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常州工伤认定程序的相关知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