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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与丁某某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2010)镇民初字第75号朱*与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经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丁**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遂依法对丁**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在其亲友的协助下执行了本案的全部标的。故该案以强制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镇原县人民法院(2010)镇民初字第7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2)镇执字第296号
  • 法院 镇原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2
  • 案由 抚养费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朱*

  • 法定代理人朱某

  • 被执行人丁某某

审判人员

  • 审判长郑益恺

  • 审判员陈嘉

  • 审判员朱世源

  • 书记员刘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