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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与张*婚姻家庭、继承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张*与李*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北京**民法院2015年5月13日作出的(2015)西*初字第1495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李*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张*名下的车牌号为京xxxx的汽车一辆过户至其名下,要求张*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本院认为

经本院审查,申请人李*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登记在被执行人张*名下的汽车一辆(车牌号为京xxxx)归申请人李*(身份证号)所有。

二、请有关机构凭本执行裁定书为申请执行人李*办理上述车辆相关产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西执字第04822号
  •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李*,女。

  • 被执行人张*,男。

审判人员

  • 执行员吕江

  • 书记员王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