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国家在经济发展下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那么营改增后应缴增值税怎么算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
1、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3、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二、营改增后增值税税收类型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
三、营改增后增值税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营改增后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重复交税,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但是增值税是向最终消费者征收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个人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