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有农村村民进行宅基地的买卖流转,也伴随着一些争议言论的产生;有些说,宅基地买卖是非法的,又有的说宅基地是可以买卖的。那么,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法律效果吗?为较好的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现在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瞧瞧与宅基地买卖合同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
一、对于在同集体经济组织内宅基地流转买卖的合同,一般来说是有效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的。
二、宅基地流转买卖合同,若要有效,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情形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6、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7、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8、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四、宅基地申请的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宅基地买卖的法律效力的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满足在同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之间流转买卖的相关条件的,一般认定其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向集体组织以外公开买卖的,其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