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能委托辩护人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委托的人。刑事案件辩护人权利有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调查取证权等。
刑事案件中能委托辩护人的有: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等。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为:
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4.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