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的原则为法定原则,三公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等。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规范。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法的原则为:
1.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2.三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5.结合教育原则
6.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7.申诉和赔偿原则
8.处罚追究时效原则
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都包括:
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2.调查取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证据来支撑的。调查取证程序从来都是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
3.审核。
4.告知。
5.听证。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
6.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