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个人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8-07-18 17: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营改增是国家对目前经济发展状况做出的一种税收政策改变。就是由营业税改为收取增值税。劳务发票是服务行业提供服务的一种劳动凭证。也可以指的是服务行业的一种服务发票。既然是发票,就要和税率产生关联。在此,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营改增后劳务服务发票税率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营改增后个人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建安清包劳务发票,适用3%的“征收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单位最关心的就是国家的税率问题,因为这和他们的经营收入和发展方向有一定的关联。针对目前,服务行业的崛起,市场中很多的服务行业,而服务发票就是一种对服务行业提供服务的劳动凭证。但是自从国家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后,税收的征收就和往年不同,劳务服务发票税率也产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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