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越多的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之后懂得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劳动仲裁调解有用吗?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仲裁调解有用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调解仲裁是有用的,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方式,也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规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否则将会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申请过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最长不超过30日)可以扣除,申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计算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同义,也就是指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常理可以推断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要注意的是,权利被侵害之日指侵权行为的开始时间,而不应理解为侵权行为的终止时间。一般来讲,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超过申诉时效,将会被拒绝受理。但是,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1、申请调解:劳动双方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调解不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阶段,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2、案件受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
4、实施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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