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离职的小伙伴都知道在进入新的公司往往都会被要求提供一份离职证明,其实对于很多职场萌新小伙伴来说都不知道这个离职证明的模板到底可以用哪一个,那么您知道离职证明通用模板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相关案例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兹证明xx身份证号:xxxxxxxx, 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xx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案情介绍:
2011年4月,季某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采购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3年8月14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同年10月底,该公司为季某出具离职证明。季某认为某科技公司未及时向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其失去了就职高薪职位的机会,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经法院判决,以季某离职前的收入水平,科技公司赔偿季某11000元。
案例评析: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若公司因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造成员工损失,法院可判决公司依法支付赔偿金。
所以,劳动合同的终止并不是员工离职的完结,HR一定要依法、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好离职手续。
1、有时候劳动者基于增加工作经验或其他原因的考虑,要求单位多写在职时间或工作年限,此后却因各种原因导致争议,从而对单位不利。
2、根据立法规定,离职原因并不是必要项,可写可不写,但千万不能按照劳动者的意愿随意填写,否则,有法律风险。
3、离职证明是一段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这份工作经历的凭证,所以离职证明最好开2联,公司留存一份,员工留存一份。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离职证明通用模板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并不意味这一切就不用操心了,在后续的离职证明更是要多注意。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