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的费用有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公证费,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契税等。如果是法定继承人集成房屋的,免契税。遗产继承房屋过户手续是办理死亡证明,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遗产公证手续,将房屋进行过户。
房屋遗产继承的费用有: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遗产继承房屋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上相关资料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找法网提醒您,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