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权判决是发生在公示催告程序的,如果公告期间届满仍然没有人申报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宣告票据无效,这就是除权判决。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示催告除权判决申请书范本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单位地址:XXXX
委托代理人:XXX,职务:XXX
联系方式:XXXXX
请求事项:
1、宣告号码为XXXXX的银行承兑汇票/支票一张无效;
2、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何时何地因何原因丢失票据(列明票据详细记载情况),申请人于何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于何时登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故申请人特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申请人:XXX
(盖章)
日期:XXXXX
除权判决自公告之日起,产生如下效力:
1、羁束力。即法院不得任意撤销或变更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中如有误写、误算或类似显然的技术上或形式上错误的,裁定更正。
2、确定力。即具有形式确定力,不得提起上诉;同时产生既判力,并不得提起再审。
3、除权力。即除去公示催告的票据的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不拥有该票据上的权利,而公示催告的申请人依据除权判决享有该票据上的权利。
4、执行力。即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依据除权判决向票据支付人请求支付票据上的金额,支付人拒不支付的则申请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国,对于除权判决不得提起上诉和申请再审,利害关系人若因除权判决而利益受损的,只能通过提起撤销除权判决之诉,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撤销除权判决之诉,是指丧失票据的利害关系人根据正当理由请求法院撤销除权判决的诉讼。
提起撤销除权判决之诉,所启动的是公示催告程序以外的程序,是一独立的争讼程序。撤销除权判决与再审的理由有所不同,除权判决不能通过再审程序来撤销。且除权判决不适用独任制的审判组织形式,只适用合议制的审判组织形式。因此,立法上规定了审判撤销除权判决之诉的专门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示催告除权判决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就是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其次就是请求事项和事实与理由等方面的事项。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示催告除权判决申请书范本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