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无法享受物业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业主无法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与之相对应的合同义务也无法履行。如若因此发生纠纷的,法律无法保护相关权利和义务。
(一)物业服务人的义务
1、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亲自履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2、妥善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3、公开和报告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的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二)业主的义务
1、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另外此点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业主的告知和协助义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1、双方协商解决,无论是业主间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或是业主与其他第三者间的纠纷都可首先通过调解,协商以得到纠纷的圆满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通过物业管理协会或消费者协会协调解决,或是申请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理部门调解。
3、对于一些严重的侵权行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我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不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后果”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