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1-22 11:08: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人们向他人借款时,除了借款双方外,常常会出现一个特别的主体——保证人,保证人在签订保证合同后就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同时也可享有抗辩权。那么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一、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二、债务保证的权利有哪些

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所享有的只是抗辩权或其他防御性的权利。具体包括:

(一)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保证人所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抗辩权,例如时效完成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即使债务人放弃上述抗辩权,保证人也有权主张,因为保证人主张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并非代为主张,而是基于保证人的地位而独立行使。保证人可以主张的主债务人的其他类似权利有撤销权和抵销权。

(二) 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学者认为,应将“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解释为“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效果前”,包括执行结果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足清偿债务诸情形,例如拍卖主债务人的财产无人应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仅能清偿一部分债务,或者主债务人虽有财产却不知其所在等。

先诉抗辩权既可通过诉讼行使,也可以在诉讼外行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行使: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此处所谓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住所变更的时间,必须是在保证合同成立之后,而不能是成立之前或当时。

2、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债权人于此期间不能从主债务人处获得满足,甚至将来也是如此,只有保证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才会实现债权,于是法律不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 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应有的权利。保证人是债务人,因而应享有一般债务人的权利。例如,保证债务已经单独消灭时,保证人有权主张;保证债务未届清偿日期,保证人有权抗辩;保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致使保证债务不存在时,保证人有权主张不负保证责任;保证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时,保证人亦可拒绝负责。

三、保证人的资格

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这里的第三人叫做保证人,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合同等主债的债权人,又是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称作保证责任。对于保证人的资格,一船要求应具有行为能力和偿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可以为保证人,但自然人为保证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债能力。

2、企业法人可以为保证人,但公司企业法人的董事、经理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以公司名义进行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不得作保证人,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作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保证合同有效。如电影发行公司、出版社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4、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负责借入,然后按有关规定转贷给国内有关单位。在转贷时,一般要求国内借款单位提供还款担保,这种担保得由国家机关提供。如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就要求借款单位提交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计划单列市计委的还款担保。

5、其他组织可以作为保证人。所说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联营企业、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6、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因其主体资格、清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宜充任保证人。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的信息,由上可知,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论保证人抗辩权
论保证人抗辩权
物权法论文
债务到期,债权人起诉一般保证人,一般保证人能实行抗辩权吗
法律分析:抗辩权的定义: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那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如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保证期间的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保证期间的抗辩权包括时效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撤销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抗辩权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保证人的抗辩权包括: 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一般抗辩权基于保证的从属性划分的,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所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抗辨权而享有的在债权人提出保
保证期间的抗辩权有哪些法律内容?
保证期间的抗辩权有以下四种: 1、先诉抗辩权。 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 3、撤消抗辩权。 4、时效抗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各保证人之间是连带共同保证还是按份共同保证?
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其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
保证抗辩权
保证抗辩权
保证担保
保证人抗辩权应该有哪些
保证期间的抗辩权包括时效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撤销抗辩权等,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有哪些
保证人的抗辩权包括:<br /> 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一般抗辩权基于保证的从属性划分的,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所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抗
银行保证合同中可以通过格式合同,约定保证人自愿放弃抗辩权嘛?这是有效的吗?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是,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一般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合同法中的同时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请问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有以下: 1、性质不同,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
只有当保证人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时,才想有先诉抗辩权吗?
您好,结合案情体现的有关事实而定,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需陈述更详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