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租赁是指将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从拥有权中分开,出租人具有资产所有权,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交换使用权利的一种交易形式。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包括水上、公路、航空、铁路以及联运等运输合同具有计划性,通常为格式合同。货运合同涉及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收货人虽未参加合同订立,但也依据货运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将承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通知收货人;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交付费用。
根据不同标准,货物运输合同划分为不同类型:
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
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这是最常见的划分货物运输合同的标准,下面简单介绍铁路运输合同与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1)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铁路货物运输的托运入与经营铁路运输国营企业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货物运输的协议。承远方由从事铁路运输的国营企业担任。
(2)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在水路货运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应使用自己的船舶,通过国家确定的航线把托运入的货物运到一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而托运人应支付承运人规定的运费。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虽未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但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及时提货、支付运费、负检验义务等。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托运人享有法定的单方的合同变更、解除权,但对变更、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应当予以赔偿。
(四)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风险,法律对承运人的某些权益予以特殊保护。故除合同法外,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的,应当遵循普通法和特别法的适用原则。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租车合同与运输合同区别及其相关知识。运输合同通常是标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运单或者货物运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果想知道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