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常用的涉外合同通常有如下几种: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涉外运输合同,涉外保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转让合同,涉外科研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涉外劳务合同,涉外信贷合同等。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
1.意思自治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即协议优先。
(2)意思自治原则例外: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股权或者资产转让合同;
②外资并购中资企业的合同;
③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④外资承包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强制适用中国法。
2.最密切联系原则
3.两类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
(1)涉外消费者合同。
(2)涉外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涉外合同的界定标准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可以认定为涉外合同:
1.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2.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3.合同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4.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或者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5.可以认定为涉外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