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运输损害赔偿金的规定是《海商法》第五十六条,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但是,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经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或者承运人与托运人已经另行约定高于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货物用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装运器具集装的,提单中载明装在此类装运器具中的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视为前款所指的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未载明的,每一装运器具视为一件或者一个单位。
承担损害赔偿的条件如下:
1.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
2.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将需要托运的货物交付到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嫁到承运人。
运输损害的赔偿在实际的案件处理中会有较大的出入,所以自己要格外留意具体的规定,然而案件的解决过程中肯定会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因此找法网提醒大家要多关注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