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更新时间:2022-06-29 10:12: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要注意查看出租人的相关证明、询问相关的费用情况由谁承担、以及出租房屋时结清相关费用等事项。出租人则需要约定房屋的用途、以及查看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合同中的内容应当有房屋的合法用途、租期、以及租金的计算与支付方式等内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要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要注意的事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二、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的内容: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2.出租人转租的情形;

  3.租赁房屋用途;

  4.约定租赁期间;

  5.租金的计算与支付;

  6.装修与提前解约;

  7.押金的支付与返还;

  8.违约金;

  9.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10.房屋附属设备、水电气等相关手续。

  三、 租房合同没到期提前解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租赁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双方协议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民法典规定处理。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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